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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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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365体育网址重庆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04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48号)文件精神,结合大足区实际,印发了《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意义
为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引导小散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和享受社会化服务便利,有效破解农村劳动力短缺与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制约“瓶颈”,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现实难题,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实施内容
1.水稻生产农业社会化服务计划实施1.8万亩,其中水稻常规栽培1.3万亩,水稻直播栽培0.5万亩;
2.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社会化服务计划实施0.5万亩;
3.水稻、大豆烘干服务计划实施8700吨。
(二)资金安排
1.水稻常规栽培计划实施1.3万亩,在生产环节上每亩补贴75元,共计97.5万元。其中:集中育秧作业服务31.2万元;机械化插秧作业服务46.8万元,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19.5万元。获得了区级衔接资金(托管服务)的不再享该项补贴。
2.水稻直播计划实施0.5万亩,在生产环节上每亩补贴75元,共计37.5万元。其中:机械化耕整、起垄作业服务22.5万元;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15万元。获得了区级衔接资金(托管服务)的不再享该项补贴。
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社会化服务计划实施0.5万亩,在生产环节上每亩补贴100元,共计50万元。其中:机械化耕整作业服务16万元;病虫草害防治作业服务16万元;机械化收割作业服务18万元。
4.水稻、大豆烘干作业服务计划预计实施8700吨;在烘干环节上每吨补贴100元,共计87万元。
(三)补助环节
1.水稻常规栽培生产作业服务:水稻生产过程中的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共3个环节;
2.水稻直播生产作业服务:水稻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耕整及起垄、飞播及病虫草害统防统治2个环节;
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在大豆玉米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耕整、病虫草害防治、机械化收割3个环节;
4.水稻、大豆烘干作业服务1个环节;
(四)补助标准
1.水稻常规栽培:计划实施社会化服务1.3万亩,补贴财政资金97.5万元;
(1)集中育秧作业服务:集中育秧面积1.3万亩,每亩收费6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24元/亩,计划补贴31.2万元;
(2)机械化插秧(含补秧)作业服务:机械化插秧(含补秧)1.3万亩,每亩收费9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36元/亩,计划补贴46.8万元;
(3)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每亩收费4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15元/亩,计划补贴19.5万元。
2.水稻直播:计划实施社会化服务0.5万亩,补贴财政资金37.5万元。
(1)机械化耕整及起垄0.5万亩,每亩收费12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45元/亩,计划补贴22.5万元;
(2)飞播及病虫草害统防统治0.5万亩,每亩收费75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30元/亩,计划补贴15万元;
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社会化服务计划实施0.5万亩,在生产环节上每亩补贴100元,共计50万元。
(1)机械化耕整0.5万亩,每亩收费8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32元/亩,计划补贴机16万元;
(2)病虫草害防治0.5万亩,每亩收费8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32元/亩,计划补贴16万元;
(3)机械化收割0.5万亩,每亩收费90元,财政补贴资金承担40%,补助36元/亩,计划补贴18万元。
4.水稻、大豆烘干作业服务:计划补贴财政资金87万元。
服务组织积极向种植农户提供烘干作业服务,财政资金对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贴,每烘干每吨补助100元,共计划烘干加工8700吨,补贴87万元。
在实施过程中若某个环节补贴资金出现超额,其它生产环节补贴资金有结余时,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财政计划资金总额不突破原则内,调节用于其它作业环节。
(五)补助程序
1.生产服务作业环节。对水稻的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水稻直播机械化耕整及起垄、病虫草害统防统治,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耕整、病虫草害防治、机械化收割生产作业环节,资金实行先验收后补助。经镇街和村全面验收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审核,再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人员抽查核实,审签手续完成后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直接兑付给服务组织。
2.水稻、大豆烘干作业环节。经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组织验审人员现场评定验收,结合加工能力核查实际加工量,出具验收意见确定补贴量,审签手续完成后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直接兑付给服务组织。
(六)验收程序与验收标准
1.验收程序
一是生产环节的验收、核实:
(1)服务对象及村级确认服务内容和质量。服务组织在开展每个服务作业时,须对作业现场情况照相留存,如实客观反映开展活动情况,作业完成后现场填写服务作业表。每个服务作业环节完成后,由每个接受服务的农户或大户(签字按手印)、村级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接受服务的面积及服务质量;在该服务作业区域全部完成某个服务环节后,服务组织须在3天内完善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服务组织、镇街、区农业农村委各一份)报当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报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2)镇街核实验收。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接到村委会报来的验收资料后,在5天内进行核实和验收。核实人员由镇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干部组成单数3名以上的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方法:对接受服务作业的田块进行实地检查、询问接受服务的农户,对接受服务田块的作业现状和核实现场照相留存,同时填写核实验收表,由核实人员签字确认。核实完成后,将核实验收表和核实照片在服务作业区域的村务公开栏和镇街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低于7天。公示期间若接到农户反映问题则必须立即重新核实,并将重新核实情况再次公示,时间仍不低于7天;公示结束后,若无农户反映异议,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将服务作业表、镇街核实表(加盖镇街政府公章)、镇街核实照片、镇街公示照片等完整资料一套报区农业农村委(经办机构:大足区农业农村委粮油科)。
(3)区级抽查验收。
区农业农村委接到镇街报来的验收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和验收。抽查验收方法:随机抽查,基本操作与镇街核实方法相同,抽查种植农户作业环节服务面积不低于10%,并填写好抽查、核实、验收报告,完善相关手续,抽查结果在大足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7天。
二是粮油机械化初加工(烘干)的验收、核实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组成综合验收组,进行现场评定、核实验收,形成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