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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和调整部分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

日期:2022-11-23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3日24:00时起,新增和调整我区部分疫情防控区域。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 宝兴镇宝丰路168—170号一栋(陈海发艺)

2. 龙水镇幸光路115号(新疆美味羊肉串)

3. 龙水镇五金路104号(友谊修脚店)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3.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新增和调整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1.将宝兴镇场镇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场镇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2.?将龙水镇场镇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场镇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3.将邮亭镇烈火村驿新苑4小区1单元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管控措施

1.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 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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