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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2-00160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办发〔2022〕4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2-00160
[ 发文字号 ] 大足府办发〔2022〕4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成文日期 ] 2022-07-1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65体育网址重庆市大足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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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65体育网址重庆市大足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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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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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1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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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全面推进大足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4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4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5

(三)总体思路.............................................................................. 7

(四)发展目标.............................................................................. 9

二、兜牢底线——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12

(一)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12

(二)推进儿童福利发展.......................................................... 14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 15

(四)引导福利彩票事业发展................................................. 16

三、共建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7

(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18

(二)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19

(三)聚合社会组织力量.......................................................... 21

(四)完善现代社会工作体制................................................. 23

(五)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4

(六)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25

(七)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26

四、立足惠民——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28

(一)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28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 30

(三)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32

(四)完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33

(五)强化地名公共服务.......................................................... 34

五、紧扣关切——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35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35

(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37

(三)繁荣养老服务产业.......................................................... 39

(四)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40

(五)培育养老服务人才.......................................................... 42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44

(一)加强全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44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 45

(三)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45

(四)优化民政资源配置.......................................................... 46

(五)统筹民政领域发展和安全............................................. 46

(六)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47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大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全面推进大足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大足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在市民政局正确指导下,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办成了一大批民生实事,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政民生工作,制定出台了40多个改善民生、加强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累计投入民政资金18.62亿元,确保各类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累计支出各类救助资金9.06亿元,年均保障3.8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下拨救灾资金1247万元,救助受灾群众8万人次。发放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救助金7481.7万元,全区20万余人次受益。2020年,7762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兜底,291名贫困对象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129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临时救助。

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服务群众美好生活。“十三五”期间,大足区坚持深化民政体制机制改革,一些创新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从填补救助“空白地带”入手,设立重庆市大足应急救助基金;从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力,探索推行特困人员“10+2+1+N”区域供养和“144”城乡互助养老模式;从提升民政综合业务能力构思,整体打造大足智慧民政系统平台。积极争取全市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改革试点、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应急救助)、智慧民政建设试点和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自20196月应急救助基金正式运行以来,累计支出1382.1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380余人次;区域供养稳步推进,城乡互助养老模式在全区24个村(社区)推广。

争资引项、夯实基础,确保民生着实改善。“十三五”期间,大足区全面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27个镇街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社区服务站和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累计建设各类殡葬服务设施5个,建成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中心1个;区救助管理站(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区烈士陵园(大足革命历史陈列馆)相继投用,养老殡葬领域5个重点项目建设“全覆盖工程”任务深入推进。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在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要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迎难而上,乘势而为。

一是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新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两民两性”(即民生、民心,兜底性、基础性)的定位,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区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各类困难群众,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营造预期,圆满谋划部署推进民政工作。

二是深刻把握当前民政工作的新要求。当前,民政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差距较大;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仍不健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困难,文明治丧联合执法协调难度较大;新冠疫情对民政机构常态化管理提出挑战等等都亟待解决。

三是深刻把握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机遇。区第三次党代会明确了“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的城市定位,为新时代大足民政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在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同时,注重内外结合,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文化优势、生态优势,不断提升大足的国际影响力、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辐射能力,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外与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攀枝花市民政局、资阳市乐至县民政局和安岳县民政局合作,推动民政业务协同规划、资源共享、服务对接、平衡发展。内以石刻为魂,深挖“孝善”文化,依托龙水湖、玉龙山自然禀赋,着力打造环龙水湖复合型康养示范基地、全国康养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宝顶旅居栖居康养基地。

(三)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区“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新大足”总体发展思路,全力做好“国际旅游名城、特色产业高地、城乡融合示范区”三篇大文章。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标准型、法治型、服务型、智慧型、创新型“五型民政”建设,高质量开启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创造高品质生活和补足社会治理弱项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职责,把帮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重要任务,聚焦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满足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坚持深入改革创新。全面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将区委区政府关心的重点、群众关切的热点、政策落实的堵点、发展滞后的难点作为切入点,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婚俗改革、生态康养、殡葬服务等民政各业务领域改革,以全新路径和全新方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民政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发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社区组织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编密织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防线。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协同推进,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民政业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拓宽上下左右视野,打通各个环节通道,强化部门联动、力量协同,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为民政事业发展凝聚磅礴力量,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四)发展目标

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参与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标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和重庆市发展战略目标,到2035年,全面完善全区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全面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精准高效协同、兼顾韧性和温度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功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的重要支撑,坚实担当、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和全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是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十四五”时期,依托“智慧民政”系统,全面建成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和分散供养失能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都达到100%。建成占地35000平方米,可容纳1000张床位的大足区救助及托养一体化管理服务中心。“十四五”时期,完善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到2025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互联网+助残服务”平台等。建成残疾人城乡社区“一站式”综合康复服务中心,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65%

二是着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以及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协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得到良好发展,区划界限设置更加合理。到2025年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现代化,精细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三是着力提升基本服务水平。“十四五”时期,完成《大足区标准地名录》《大足区地名词典》等编纂出版。建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到2025年,建成大足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建立大足区地名数据库、行政区划界限数据库、巴蜀地名文化博物馆(大足地名文化展示馆)。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婚姻信息数据共享和联网查询。

四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十四五”时期,完成大足区老年养护中心、福利中心二期等重点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10000张,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全区养老护理员队伍增加500人,持国家资格证书的超过40%;建设老年养护中心2个,争创全国性康养示范基地。

专栏1? “十四五”大足区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2025年目标

1

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增幅(%

预期性

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预期性

≥85

3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约束性

100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100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约束性

100

6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预期性

90

7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

预期性

90

8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预期性

100

9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预期性

≥50

10

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预期性

100

11

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预期性

10000

12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约束性

≥60

13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预期性

≥75

14

养老机构医养服务能力(%

预期性

≥90

15

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约束性

≤40

16

街道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预期性

≥90

17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个)

预期性

≥150

18

社会专业人才数(个)

预期性

≥3500

二、兜牢底线——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强化低收入困难群众救助,建立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发展型社会救助制度,有效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

(一)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落实低保审核确认办法,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积极践行低保渐退制度,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给予6个月渐退期。分层分类梯度实施社会救助,有效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实现应保尽保,将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与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做好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加强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工作的开展。

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实施救助对象动态化管理,坚持救助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的原则,及时足额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对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或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机制。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及作用发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志愿者作用,广泛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通过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探索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社会救助服务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构建救助对象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明确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内容,重点围绕事务性和服务性两类工作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

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强化区级层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加强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资源统筹。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改革,由镇街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简化优化救助审批程序,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强化镇街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认真贯彻《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和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定期通报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减少反复流浪乞讨现象。推进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充分利用智能化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助滞留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安置机制,畅通安置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到2025年底,全区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率达到100%

(二)推进儿童福利发展

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根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到2025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达到100%。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制度,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实现助医助学全覆盖。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业、成年安置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家庭培训和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家庭寄养,探索实施多种养育模式,切实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进儿童领域养育、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探索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提供家庭关爱。推动儿童服务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引导区内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开展儿童相关服务,推动提高机构儿童工作服务水平和儿童生活质量。

强化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根据收养评估制度,完善落实收养评估标准,优化收养登记管理,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宣传,规范收养行为,提高居民收养儿童行为规范意识。探索加强收养后跟踪服务,配合开展涉外收养儿童“寻根回访”工作。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

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实际需求,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至三、四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相衔接。探索创新残疾人补贴内容与制度。持续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探索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的做法。

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患者档案管理。到2025年底,60%以上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发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支撑作用,指导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与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与相关机构、组织,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通过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四)引导福利彩票事业发展

健全福利彩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福利彩票运行风险预警、防控和安全管理机制,提升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确保发行销售安全高效。配合推进彩票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扩大公益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融合,线上线下互动,扩大福利彩票公益宣传,防范非理性购彩。

创新推进福利彩票发展。坚持公益性、提高娱乐性、增强文化性,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变化机遇,推动传统销售网点转型发展,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渠道创新。到2025年底,力争福利彩票年销售额达6500万元,“十四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3亿元。

加强公益金使用管理。践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实施公益金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和信息公开,严格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完善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公开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突出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优化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分配,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率。

专栏2 ?优化社会救助体系

1.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整合利用社会救助资源,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明确村(社区)社会救助责任清单,推动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2.重庆市渝西川东救助及托养一体化管理服务中心:优化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服务,强化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拟投入12000万,新建35000平方米,1000张床位的救助及托养一体化管理服务中心。

3.困境儿童保障工程:落实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满足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需要;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制度,持续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健全教育保障制度,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4.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根据精神病人福利院的功能需要配置各类医疗、康复、健身、娱乐、监控、护理等设备,为病人提供一个功能完善的康复、收养、看护的福利场所。

三、共建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民主选举,实施民主决策,开展民主协商,促进民主管理,开展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强化党建引领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镇街、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全面贯彻落实。规范基层民主选举程序,全面落实村(居)委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稳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制度,建立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减轻村(居)委会负担。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建设,规范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运行管理,拓展村(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依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明确协商民主议事的原则、范围、决策及执行程序、监督方法,不断完善和细化协商内容,主要围绕重大公共事务决策、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等进行协商议事,规范“提出议题、前期准备、组织协商、监督反馈”议事流程,认真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全部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

增强镇街服务能力和管理创新。强化镇街对辖区内各类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学习推广“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管理经验,建立镇街与部门之间高效协调机制。提高“放管服”承接能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镇街能够承接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镇街,积极推行镇街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街公共服务中心集中,鼓励有条件的镇街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现群众“只进一门、只跑一窗”。到2025年底,镇街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规范村级建制调整。严格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规范村级建制调整审批程序,依法有序开展村级建制调整,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传承历史文化和保留乡村风貌。

(二)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统筹考虑人口规模、需求结构和服务半径等因素,通过政府投入、社区自筹等多种方式,合理保障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所需经费。在中心区域或人口密集度较高区域的社区,联合设立服务机构,优化城乡社区服务机构整体布局。积极扶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优先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联动,构建镇街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推进重庆市智慧社区云平台全面应用,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居民自治、社会服务更加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

健全多元化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健全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积极改善并提高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构建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突出人才培养,持续提升社区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推动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

(三)聚合社会组织力量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以管好用好为目标,以防范风险为底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增强职工群众政治认同、依法执业、诚信从业中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推动镇街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加强入口引导、强化监督执法、畅通注销出口等手段,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工作局面,提升登记服务效能,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在层级、区域分布、行业、类型等方面的结构性布局。

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完善章程示范文本,规范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把各项事务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对政治过硬、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推动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

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总结脱钩改革经验,实施以“查漏项、补短板、促发展”为主题的脱钩改革“回头看”,巩固脱钩改革成效,确保脱钩不脱党建、脱钩不脱监管、脱钩不脱支持、脱钩不脱服务。推动大足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办事平台建设,登记、注销等行政审批全面实行网上统一受理、全程一站式办理,编制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社会组织网上审批、年检等程序,运用互联网手段实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管理,加快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对不同行业、领域、层级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管理,推动形成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新局面。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等级评估机制,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鼓励社会监督。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社会组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违法惩戒处罚制度,增加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违法成本。常态化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健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调查实施、证据收集、行政执法等制度,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强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四)完善现代社会工作体制

完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社会工作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估等制度。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逐步形成纵向衔接、横向配套、成熟定型的社会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大力推进区社会工作指导中心、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形成有服务平台、有服务力量、有服务能力的工作局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化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到2025年底,建成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基本解决基层服务力量薄弱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实施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健全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级分类培养体系。落实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加强对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的激励。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推动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稳步上涨。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在从事专业社会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城乡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发展。到2025年底,力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长20%,达到3500人。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优先培育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人员、流动人口、特殊困难人群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社会救助、社区治理、教育辅导、婚姻家庭、卫生健康、矫治帮教、殡葬服务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增强内部治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领域,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

(五)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大慈善事业发展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慈善事业正常进行,将慈善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将适合购买的慈善组织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健全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长效机制。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对有关慈善组织的减免税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性事业支出、个人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境外捐赠物资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等,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慈善活动的鼓励引导作用。

加强慈善组织培育监管。鼓励发展慈善行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加大慈善组织孵化力度,重点培育支持型、资助型慈善组织。通过引进公益慈善组织,培育孵化慈善组织,探索开展慈善项目创投、项目推介、创意大赛、项目众筹等新型模式,量身打造适合于大足的慈善项目,增强慈善帮扶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加强慈善组织动态监管,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慈善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慈善公益项目的公信力和执行效率,构建规范透明的慈善公益生态系统。

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认真贯彻《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按时按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各项信息,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途径和责任等,接受社会公众、专业机构、媒体的监督。积极完善“互联网+公益”平台,优化“大足区慈善会”官方网站慈善组织信息公布功能,继续做好慈善动态、慈善项目、善款查询、捐赠方式等栏目,提升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加慈善监管便利性。

(六)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参与主体。进一步推行社区志愿服务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志愿服务评价激励等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到2025年,力争实现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区居民比例达到22%

全面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形成一批公信力高、带动力强的志愿服务组织。

加强社会参与平台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网络,健全志愿服务信息发布机制,构建志愿服务信息化应用管理平台,积极培育和开发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社会化、长效化发展。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全面落实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保障。加大力度组织和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共青团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向乡村延伸机制。

(七)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审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理论研究、宏观思考。慎重酝酿行政区划变更,深化研究论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行政区划新格局,发挥行政区划“1+1>2”效果,明确村镇等级体系、规模结构和功能定位,根据“做强中心镇、做优中心村”目标,稳步推进镇街合并、行政村调整改革工作,激发壮大中心镇、中心村、产业村,增强中心镇、中心村的辐射吸纳和带动能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乡村振兴。

健全完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行政区划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稳妥推进区划管理工作,实现行政区划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优化行政区划管理机构设置,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区划基础研究,借助社会组织、院校、专家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城市发展空间与区划布局等方面的研究,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审慎核报行政区划调整、驻地迁移等事项,加强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

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要求,完成全区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联检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加强边界文化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完善界线信息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化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应用相关要求,整合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整、准确、有效,通过培训界管员使用移动终端录入信息、与其签订“移动终端设备使用协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区域界限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满足“数字政府”改革和服务社会的需要。结合当前边界管理日常工作,系统收集全区解决边界土地、草场、山林、矿产和水资源等方面争议的有关资料,运用信息技术,直观呈现边界纠纷整体情况。建立覆盖数据“采集治理入库更新共享”全过程的实施流程,形成便于查询统计和决策分析的区级行政区域界线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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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健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基层党建、便民服务、托育养老、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提高设施利用率。到2025年年底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2.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全面应用重庆市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加快开发区级智慧社区平台,整合人、地、物、事等数据,形成全区基层治理数据库,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居民自治、社会服务更加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到2025年年底,城乡社区智慧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3.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发挥街道、社区的主导作用,高水平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平台,通过加大专业技能培训、管理经验输出、经费场地提供、人才队伍建设方式,充分发挥孵化基地的平台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4.行政区划变更效果评估项目:研究制定行政区划变更评估工作规范,根据区划调整类型,合理设定评估时段、期数和评估手段。探索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指引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推进大足行政区划界线数据库建设,提高行政区划变革效果评估效率,提高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水平。

四、立足惠民——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困境儿童关爱,加强家庭建设,优化婚姻收养登记,推进地名、殡葬等公共服务,合理拓展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基本社会服务专业化、精准化水平,构建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社会事务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配套政策。落实“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国家兜底监护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措施。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助医助学等政策。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到2025年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更加完善。

有效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指定专门人员,村(居)委会全部设立专人专岗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热点案件处置群众满意率,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动员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到2025年底,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提升未成年人监护能力。按照“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指导、支持、帮助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工作举措。持续巩固和强化家庭在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强化家庭监护主责意识,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加强监护能力建设,落实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措施,健全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针对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加强危机干预,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指导村(居)委会等组织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

专栏4 ?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有效落实临时监护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

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探索建立“党建+阵地+机制+服务”四位一体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指导制度,督促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推动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指导其签订“两单两书”。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与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提供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和档案建设,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指导村(居)委会有效履行强制报告、家庭监护监督、预防干预等职责,提升发现报告能力。到2025年底,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氛围。

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关爱和家庭教育支持,实施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留守妇女救助。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发挥农村留守妇女主体作用,引导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指导,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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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

“渝童成长”关爱服务工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平等发展、愉快成长为原则,以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搭建服务平台,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团队辅导活动、一对一个案辅导等,提供心理疏导、精准救助、关爱走访等服务项目,提升村(社区)儿童主任服务能力,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意识,引导留守儿童珍爱生命、提升抗逆力和情绪管理能力;帮助有困难者调试心理状态;探索专业帮扶力量引导下的“政府+家庭+社会”的关爱服务模式,营造儿童良好发展环境,促使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管理服务标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全面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实现婚姻登记工作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建立健全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纠错机制。强化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开展婚前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和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持续开展“家和计划”,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阵地,推进婚前辅导教育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建立整治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和推广传统婚礼、集体婚礼、纪念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四)完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清单,落实以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免费享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将服务保障内容向节地生态安葬延伸覆盖,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保障链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科学确定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文明祭祀、生态安葬。强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到2025年底,建成火化殡仪馆1 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公墓(集中安葬点)14个,治丧服务中心(点)7个。

提高殡葬服务领域治理水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稳妥科学调整火化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依法治理散埋乱葬,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水平。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网上祭拜等殡葬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殡葬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

专栏6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启动建设节地生态型公益性示范公墓。加强殡仪馆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建成火化殡仪馆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公墓(集中安葬点)14个,治丧服务中心(点)7个。

(五)强化地名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机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坚持党的领导、民政主管、各部门齐抓的地名管理体制,规范命名更名申报程序,完善审核审批制度。

推进地名信息化工程。建立区级地名信息库,完善区划地名政务服务系统,推进地名网上审批,逐步实现地名审批指尖办、掌上办。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新审批地名网上公告、备案,推动区划地名数据共享。定期公布标准地名,提供地名数据查询。探索设置二维码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地名导向系统。

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价值评定体系,建立、发布大足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创新地名文化平台建设,开展地名文化研究,探索建设大足地名文化展示馆。完成大足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和大足地名故事编撰,丰富地名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地名文化宣传,讲好大足地名文化故事。

五、紧扣关切——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全面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贯彻落实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建设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根据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落实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整合老年人补贴制度,因地制宜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全覆盖。

做优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持续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推进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普惠性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强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政策工具的综合应用,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服务。落实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加强老年综合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老年人救助帮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的衔接,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合理确定城乡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由市场机制结合政府指导价形成普惠养老服务价格。

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保障失能人员、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长期照护保险相结合机制,大力发展与社会长期照护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二)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合理布局数量适当、功能完善、服务规范、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农村互助养老点。推广“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运营模式,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构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1个老年养护中心、1个失能集中照护中心,不低于90%的镇(街道)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中心)。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家庭养老床位设置规范,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为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家庭照护床位,并按养老机构床位纳入监管范围。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服务指引,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

夯实社区养老服务。大力推进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老年人、残疾人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支持社区养老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指导。引进或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以大数据智能化重塑养老服务业态,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养老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系统,建立养老数据资源开发应用机制。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管理,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

优化养老机构供给结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动民营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引导社会力量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服务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探索公办养老机构现代管理和运营方式,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内在动力。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引导养老机构依托新兴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开展养老机构服务监测评价,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超75%

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组织、老年人协会相协调,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推进乡镇敬老院规范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工程,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满足中、重度老年人集中养护的需求。建立健全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人口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护现状和照护意愿等信息,按照意愿采取家庭照护、邻里照护、集中照护和社会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困难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服务。积极开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流动助浴送医等服务。力争在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对农村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

(三)繁荣养老服务产业

做强养老产业主体。支持养老服务全链条、多业态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培育老年人健康产品生产研发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和集聚区。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开发。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发展适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毗邻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提升医养康养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签约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康复服务,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

推进“互联网+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可开放养老服务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推动养老服务数据资源共享。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鼓励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推动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推行“互联网+养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

培育养老消费市场。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促进老年用品消费,以消费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逐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促进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消费。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四)加强养老服务监管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涉老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以合法合规方式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涉及资金,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加强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退出财产处置的监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涉老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风险监测和防控。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建设大足区养老应急救援指导平台,加强养老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将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养老机构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建立协同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五)培育养老服务人才

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产教融合水平。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联合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社会力量等孕育和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拓宽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引导优秀人才向养老服务领域流动。实施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新增专业护理人才600人,培育养老院长40名、护理主管150名、护理员500名,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质量管理。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强化养老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建立大足区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评价认定信息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使用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建立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机制,促进经营管理职业化、专业化。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优化养老护理员评价与薪酬待遇、职业发展前景相挂钩的机制。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各项补贴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补贴制度。

专栏7 ?养老服务工程

1.普惠性养老服务保障工程: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对象,研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提高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精准度。全区建设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4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12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1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201个,到2022年实现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2.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启动失能人员照护中心和养老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推动医养机构和康养小镇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供给,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开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和成渝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到2025年底,新增专业护理人才600人,培育养老院长40名、护理主管150名、护理员500名,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3.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4.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建设,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集中演练。统筹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和设施设备。建立全区养老应急信息网络,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支持应急响应决策。

5.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质工程:积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建设大足区康复产业发展园区、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基地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康发展。

6.重庆市大足区老年养护中心:“十四五”期间,预计投资8559万,建设重庆市大足区老年养护中心,建筑面积24438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

7.重庆市大足区失能集中照护中心:“十四五”期间,新建1个失能集中照护中心,面积17000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计划总投资6800万。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资金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基层能力建设和新技术应用,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管长远的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全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全区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规划实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健全民政系统责任落实机制,围绕“三个聚焦”,推进民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民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涵养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

健全民政法治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跟踪评估。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强化全区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提高民政政务服务平台供给能力,拓展空间位置服务和便民惠民地图服务,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就近可办”。保留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线下窗口和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同群众、企业的互动渠道,提升民政政务服务便捷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强数据资源全要素、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数据、政策、技术、服务等相互融通、上下一体。完善数据标准,有效拓展数据采集广度和深度,推进数据在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普遍共享、综合应用。优化完善全区应用支撑平台,深度集成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升级优化智慧民政全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加快民政信息基础设施高可靠、高性能、高安全、智能化升级。

(四)优化民政资源配置

加大全区兜底性、基础性民政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转移支付分配管理。扩展民政事业资金来源渠道,总结金融支持养老服务的有益经验,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资金引导、培育孵化、人才支持、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手段,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建设资金投向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在保障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加强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等服务设施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依托“成渝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加强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地名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领域的跨区域合作。

(五)统筹民政领域发展和安全

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坚守“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区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预案体系,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挥作用。持续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老年人、儿童、特困人员等健康监测。不断改善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城乡社区防控设施和条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强化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分解落实,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对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式,丰富评估维度,提升评估深度。畅通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对本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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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文字解读】《重庆市大足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媒体视角】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大足区发布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件下载:

大足府办发〔2022〕45号办公室通知(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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