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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20853T/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20853T/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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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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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因环境污染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依法实施法律援助;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违纪调查处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负责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司法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的相关工作以及对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

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实有人员情况

单位核定参公事业编制6个,实有干部职工4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8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9万元、主要是增加基本支出1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2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5 万元。比2022年增加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5万元,比2022年增加12.9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项目经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和2023年均无项目预算经费。

2023年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接待人数、接待餐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新购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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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重庆市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7.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96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重庆市大足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无项目预算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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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曾俊银,联系方式:18008301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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