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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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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的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

4、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公益一类事业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单位。

(三)单位构成

1、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是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是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的一级预算单位。

2、区交通综合运输执法行政支队内设机构11个,增核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制科、处理室、治超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石刻景区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共有参公人员44人,工勤人员4名,退休职工18名 ; 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执法监督。负责管辖全区公路2840余公里的路政违法事宜,5座水库、库区码头31处的交通安全管理,27个镇街行政区域的水陆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9个客运站、671辆班线客车、300辆出租车、176辆公交车、6169辆货运车辆、42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6所驾校、2家水运企业、199艘船舶的交通综合执法监管相关工作,我支队还要负责4个固定治超站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及有关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70.09万元,支出总计1,970.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8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97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8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0.0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7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8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89.82万元,占55.3%;项目支出880.27万元,占4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0.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8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8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93.9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8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93.9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48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9.48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1,744.23万元,占8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7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升。

4)住房保障支出45.89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39万 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2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水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7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 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费、油料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1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区相关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2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邮电费、电费、水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2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比例降低,人员减少,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执法装备购置,治超站站点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49.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治超工作经费692.74万元,是为突出源头治理,完善监管网络,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第7号令)的规定,我区2010年来先后成立了石马、邮亭、中敖、玉龙治超站,通过区府的同意招录了93名治超人员,在4个治超站按照《公路超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24小时工作制,有效地保护了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寿命。定期对治超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提高治超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完成治理超限工作。

2.超限车辆动态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是为提升治超效能,2020年加大治限科技投入,投入157.03万元在省道S303铜昌路建设1处非现场执法点,2020年11月投入使用,截止年底共检查车辆1670余车次,违法行为34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治超工作经费

多举措治超。各治超站、大队坚持固定治超与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以“卸货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联合区交巡警执法,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开展治超工作,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十不准”、“五坚持”、“八项制度”,切实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超限车辆。2020年四个固定治超站共检查超限车68万车次,查获超限超载车130余件,已来接受行政处罚127件辆,责令卸载810吨,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有力保护我区公路和桥梁不受损坏,延长了使用寿命。同时,加强货物源头治理,与区内重点货运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责任书25份,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超限车辆动态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

非现场执法是集动态称重、车辆长宽高检测、语音提示、超限车辆LED显示、视频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科技化治超系统,可实现对货运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管理,主要抓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驶公路行为,以及货运车辆倒车、逆行、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对超限等车辆进行提示,告知其违章事实。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到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非现场办公室接受处理。后台1-2名工作人员录入数据、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减少人员12人,节约费用170万/年,提升科学治超能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茜 ?43722258 ?4335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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