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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027180/2022-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双路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2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027180/2022-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双路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2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2 |
[ 有效性 ] |
大足区双路街道办事处 365体育网址《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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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双路街道办事处
365体育网址《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方案》的通知
农业服务中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大足农委〔2022〕429号《大足区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办事处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现将《大足区双路街道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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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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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双路街道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渝农发〔2022〕13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365体育网址重庆市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135号)和大足农委〔2022〕429号《大足区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要求,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结合当前我区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行动目标。全力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有效控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二、行动时间
街道秋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月16日—10月20日。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性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办事处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大宣传大排查行动。农业服务中心和各社区要通过微信、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炭疽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指导养殖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增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严格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排查制度,动态更新畜禽档案、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畜禽养殖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采取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二)大力开展大清洗大消毒行动。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农业服务中心和各社区要督促指导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清洗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消除潜在隐患。农业服务中心自行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持续开展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严格按照《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农业服务中心和各社区要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分类实施强制免疫。对散养户,鼓励其在基层兽医的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的可“代行免疫”,且严格遵守《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注意事项》,采用“一点一人一服一鞋两消毒”的形式开展免疫。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免疫。免疫开展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四)从严抓好动物防疫监管工作。农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压紧压实包片兽医工作责任,加大对畜禽散养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
(五)切实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督促指导养殖户依法依规申报检疫。农业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检疫出证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检疫工作,防止出现“周末”“节假日”无人出证现象;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畜禽耳标、运输车辆备案等相关情况。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实施产地检疫时要严格查验免疫抗体监(检)测或风险评估报告、养殖(免疫)档案等资料。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情况,禁止出具检疫证明。
(六)扎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内容,形成“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格局。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兽药饲料生产流通企业、相关协会等各类市场主体,整合乡村兽医、动物防疫人员等资源,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向养殖户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消毒、诊疗、用药等多种专业化兽医卫生服务;有力有序推动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农业服务中心和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成效。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社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保障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规范免疫行为,夯实免疫基础。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和疫苗领取告知书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及时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实效。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免疫进度及信息上报系统,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要形成机制立查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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