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4-0005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安办〔2024〕18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2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596XH/2024-0005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安办〔2024〕18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应急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2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1号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工业园区:
1月20日,江苏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造成8人死亡、8人轻伤,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事故暴露出个别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属地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1号行动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20号)要求,经研究,从即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区工贸行业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1号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工业园区根据职能职责,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粉尘涉爆企业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核实粉尘涉爆企业数量、涉粉尘作业人数、除尘设备配置等情况,建立完善监管基础台账,坚决防止粉尘涉爆企业失控漏管(详见附件1),并在3月15日前将更新后的台账报送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姚国东,联系电话:43769177)。
区经信委:负责摸排轻工、纺织行业;
区商务委:负责摸排商贸、烟草行业;
区应急局:负责摸排机械、建材、有色、冶金行业。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监督检查本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等相关法规规定,指导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各工贸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联合属地镇街、园区开展集中执法,按照重点执法内容(详见附件2),对本行业内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开展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1号行动。区安委办将对各工贸行业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对执法检查不精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将进行严肃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把集中执法1号行动作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一项务实举措,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坚持执法检查与热情服务相结合,针对存在粉尘涉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要为企业提供合理有效的整改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将监管执法寓于服务之中;要大力推广和使用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应接尽接”。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工业园区要通过安全培训、媒体分享等多种方式,广泛宣讲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各粉尘涉爆企业教育从业人员增强风险意识,推动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共识。各工贸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一批正面典型的粉尘涉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企业,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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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2.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1号行动重点执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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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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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