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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大足区雍溪镇卫生院违规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大足区雍溪镇卫生院违规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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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医保办,协议医疗机构: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我局基金监管科于2023年4月10日对该院内科出院病人谢某某住院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该院内科存在虚增费用的违法违约行为,涉及违规违约金额480.01 元。经研究,决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
(一)协议处理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查实该院存在的虚增费用违规事项,涉及的违规违约费用480.01元不予支付,并处予违约金2400.05元。
(二)对该院的违规违约和处理情况,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通报。
(三)要求该院针对本次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整改,1个月内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基金监管科。
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服务协议规定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权益。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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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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