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48417N/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分工;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医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48417N/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分工;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医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有效性 ] |
区医疗保障局(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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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023-43732068,023-43730608 周六、周日延时服务咨询电话:19112803181 |
办公地址 |
区医保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市民中心三楼) |
办公时间 |
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延时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机构领导 |
党组书记、局长吕建辉:主持医保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尚芬:分管局机关综合科、法规内控科及群团工作,医保中心办公室、财务科、信息宣传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龙兵:分管局机关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保中心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周庆华:分管局机关待遇保障科、医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科、居民医疗保险科、参保科、特病管理科,以及综合窗口工作。
三级调研员谢金玉:协助李龙兵同志分管工作。 四级调研员龙仲华:协助刘尚芬同志分管工作。 四级调研员方家国:协助周庆华同志分管工作。 分管工作AB角: 吕建辉——刘尚芬 李龙兵——周庆华 |
机构设置 |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法规内控科 (三)待遇保障科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六)基金监管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职能职责 |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本区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五)贯彻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本区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按规定负责本区医疗服务等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相关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八)拟订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