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4-000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4-0007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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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是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健康。
1、 基本医疗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中医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
2、 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重点预防控制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农村卫生诊断、疫情报告和监测,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提供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加强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实施免疫接种;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开展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进行爱国卫生指导,建立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3、 综合管理服务:协助镇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医生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机构包含1个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内(儿)科、外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医技科、药械科、口腔科、中医科、耳鼻喉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公共卫生科、财务后勤科等,编制61人,实有在编人员47人,退休人员30人,救护车1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1万元,比2023年增加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68万元,比2023年减少6.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进及退休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42万元,比2023年增加8.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延续了上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18.42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4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易晶,联系方式:023-435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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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本年收入 | 455.10 | 一、本年支出 | 455.10 | 455.10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455.1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13 | 150.13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7 | 304.97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
二、上年结转 | 二、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收入合计 | 455.10 | 支出合计 | 455.10 | 455.10 |
表二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4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455.10 | 436.68 | 18.4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13 | 150.1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9.13 | 149.1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3.42 | 53.42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6.71 | 26.7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9.00 | 69.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 | 1.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 | 1.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7 | 286.55 | 18.42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71.58 | 253.16 | 18.42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271.58 | 253.16 | 18.42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3.39 | 33.3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3.39 | 33.39 |
表三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4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合计 | 436.68 | 436.68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67.68 | 367.6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75.58 | 175.5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2.25 | 32.25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5.33 | 45.33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3.42 | 53.42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6.71 | 26.71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3.39 | 33.39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0 | 1.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9.00 | 69.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9.00 | 69.00 |
表四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2024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表五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
表六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合计 | 455.10 | 合计 | 455.10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455.1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13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7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事业收入资金 | ||||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 ||||
其他收入资金 |
表七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455.10 | 455.1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13 | 150.1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9.13 | 149.1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3.42 | 53.42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6.71 | 26.7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9.00 | 69.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 | 1.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 | 1.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7 | 304.97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71.58 | 271.58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271.58 | 271.5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3.39 | 33.3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3.39 | 33.39 |
表八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455.10 | 436.68 | 18.4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13 | 150.1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49.13 | 149.1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3.42 | 53.42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6.71 | 26.71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9.00 | 69.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 | 1.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0 | 1.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04.97 | 286.55 | 18.42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71.58 | 253.16 | 18.42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271.58 | 253.16 | 18.42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3.39 | 33.39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3.39 | 33.39 |
表九 | |||||||||||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项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合计 | |||||||||||
表十 | ||||||||||||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16-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50011124T000003826613-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预算执行率权重 | 10 | 项目分类 | 一般性项目 | |||||||||
当年预算(万元) | 18.42 | 本级安排(万元) | 18.42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2023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珠溪居民享受基本药物制度零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50 | % | ≥ | 80 | 是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30 | % | ≥ | 80 | 否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210034-乡村医生收入增幅 | 10 | % | ≥ | 5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