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11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函〔2023〕39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6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115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卫函〔2023〕39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6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大足卫函〔2023〕39号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大足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
李先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孕婴店、月子中心开展小儿药浴退黄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开展日常检查。目前辖区内有婴幼儿沐浴场所45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重庆市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执法人员对其卫生管理、证照公示、卫生检测、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每年监督频次至少1次。2020年以来,有3户婴幼儿沐浴场所因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上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行为被行政处罚。
(二)围绕问题,进行走访调查。围绕“药浴退黄”问题,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内孕婴店、月子中心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抽查了7家含婴儿游泳馆的孕婴店、2家产后康复中心和3家月子中心,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打着中医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1家母婴店张贴有洗感冒、洗黄疸等宣传语,未发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提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治疗疾病的宣传、不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意见;未发现其他单位存在“药浴退黄”服务项目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祖国的未来。下一步,将从开展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督检查两方面入手,全力护航婴幼儿健康成长。
(一)正确引导,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督促已设置妇产科、儿科的医疗机构加强婴儿黄疸相关科普宣传,引导家长采取正确的方法、正规的渠道护理和治疗婴儿黄疸;二是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其尊法、学法、守法,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婴幼儿游泳馆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活动;二是严格执法,若发现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此复函已经石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政协委员履职服务管理云平台”进行评价,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38186
联 系 人:黄春秀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 ?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