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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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文旅委发〔202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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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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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因干部人事调整,经委领导同意,决定调整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 长:陈奇林??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兴无?? 党委委员、执法支队队长
肖? 于?? 执法支队政委
成? 员:蒋能华?? 三级调研员
周德敏?? 市场监管科(法制科)科长
闵从伟?? 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
陈? 炜?? 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田? 庆?? 执法支队四级高级主办
付光良?? 执法支队执法二科科长
刘晓红?? 执法支队执法三科科长
曾? 击?? 执法支队执法四科科长
呙凤平?? 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管科(法制科),由周德敏、呙凤平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日常法制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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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围、标准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内容清单
-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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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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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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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范围、标准 |
1 |
重大行政许可 |
应当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 |
2 |
拟变更、撤回、撤销的行政许可 | |
3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第三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许可 | |
4 |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许可 | |
5 |
重大行政处罚 |
拟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
6 |
拟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 |
7 |
拟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
8 |
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9 |
超出自由裁量权标准,拟减轻或加重处罚的 | |
10 |
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纠正的 | |
11 |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处罚决定 | |
12 |
重大行政强制 |
拟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扣押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 |
13 |
拟划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万元以上的行政强制决定 | |
14 |
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强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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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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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的审核内容
1. 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
2. 违法违规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3. 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5. 办案程序是否合法;
6. 拟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适当;
7. 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二、行政许可的审核内容
1. 许可是否享有权限;
2.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3. 许可程序是否合法;
4. 许可决定是否适当;
三、其他措施的审核内容
1. 主体是否合法;
2.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4. 程序是否合法;
5. 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附件3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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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或审批承办科室提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办理意见,送法制机构审核。送审核时应提交材料:
1. 拟作出决定的说明(基本事实、适用法律及裁量权,调查取证等);
2. 证据材料;
3. 经过听证的听证笔录;
4. 评估和鉴定报告;
5.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法制机构审查,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办案或审批科室了解情况。
三、法制机构在收到送审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审核内容见内容清单。
四、法制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 认为符合执法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准确,行政裁量权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
2. 认为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行政裁量权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未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等,提出纠正的审核意见;
3. 认为超越执法权限的,提出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审核意见;
4. 认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处理的审核意见.
五、案件或审批承办科室对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请法制机构复审。
六、法制机构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审意见交案件或许可承办科室。
七、案件或审批承办科室对法制机构的复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请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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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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