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网址

图片
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基层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860520D/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文化旅游委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成文日期 ] 2024-03-21
[ 有效性 ]

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区文物局)机构职能(2024版)

?

?

联系方式

电话:023-43769185

办公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154号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科

(二)财务科

(三)行政审批科

(四)市场监管科(法制科)

(五)产业发展科

(六)文化事业科

(七)体育事业科

(八)旅游事业科

(九)传媒机构管理科

(十)文博科

(十一)安全应急科

(十二)信访维稳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区体育发展中心

(三)区文化馆

(四)区图书馆

(五)区美术馆(区非遗中心)

(六)经开区文图馆

(七)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项目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村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和指导全区的竞技体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管理和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和青少年体校工作。规范体育产业和经营活动,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和体育彩票基金的使用。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和使用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的研发、生产及宣传推介。

(十)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组织、协调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五)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七)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八)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九)负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