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关于环保透水砖及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取水工程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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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水利审批〔202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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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环保透水砖及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取水工程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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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筑杉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环保透水砖及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365体育网址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对重庆市环保透水砖及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取水工程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项目占地面积 14996.0 m2,总建筑面积6925.64 m2,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生产透水砖2万m3,预拌商品砂浆8万m3及预制构件5万m3。施工期17个月,项目从宝兴河提水至清水池,用于项目生产用水,施工期用水由已成水厂通过市政管网供给。
二、取水地点、用途及取水量
本项目取水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金竹村一社宝兴河右岸罗善桥上游160m处(东经105°41′36.71″,北纬29°37′25.68″),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方式泵站提水;核定年取水量2.6615万m3,供水保证率90%。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本项目取水口断面在P=90%保证率下年可供水量65.26万m3;本项目2.6615万m3/年,取水水源水量满足项目生产用水需求。
四、退水情况
本项目无退水。
五、取退水影响
本项目在保证水库生态用水前提下,取水对第三者用水户用水权益影响较小。
本项目无退水,对水功能区、其他取水户影响较小。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的分析。你单位应加大节水工作力度,落实好用水定额等相关制度,加强输水管道系统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七、取水计量及管理要求
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口取水管道上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性。本项目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你单位应逐月建立取用水台账,按要求如实报送取水量,按季足额交纳水资源费。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报我局审批实行计划取水。
八、取水工程核验
本取水工程(设施)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若本取水项目取水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
(二)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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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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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 ? ? ? ?2024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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