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关于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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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水利审批〔202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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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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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你单位关于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代码:54500111ME16889792)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工程河段评价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桥梁结构和稳定性50年一遇,桥梁中部设计高程2年一遇,桥梁两端设计高程接近满足2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涌水桥原名永寿桥,位于珠溪镇官仓村5组,涉及河道为珠溪河。桥头高程342.0m,桥中343.5m。采用5+7+10+7+5m实腹式上承板拱跨越。桥梁与河道正交。桥梁全长39.8m,桥宽2m。西岸桥头与田间道路连接,东岸桥头接现状人行步道。新建桥墩位于现状石砌桥墩间,保留的第10跨石梁原位恢复;第9跨石梁在原第8跨恢复;其余留存的桥墩就地保护。
桥梁上部采用支架现浇钢筋混凝土上承式板拱,实腹式结构,矢跨比1/4的圆弧两铰拱。拱圈采用等截面板拱,拱圈厚度分别35/40/50cm。
桥梁下部桥梁墩台基础除A5台地质条件较好采用明挖扩大基础外其余墩台采用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桥墩均采用实体墩。桩基基础嵌入完整中风化岩层不小于3m,且最小桩长不小于5m;A5桥台采用明挖扩大基础,扩大基础以中风化岩层为持力层,基底埋深不小于1m。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监督,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需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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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2. 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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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大足区珠溪镇官仓村涌水桥修复工程建筑物
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坐标表 |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A0 |
3271568.4 |
564050 |
P3 |
3271573.7 |
564074 |
3271568.8 |
564052 |
3271574.1 |
564076 | ||
3271571.5 |
564051 |
3271576.8 |
564075 | ||
3271571.1 |
564049 |
3271576.5 |
564073 | ||
P1 |
3271569.7 |
564056 |
P4 |
3271575.5 |
564082 |
3271570 |
564057 |
3271575.8 |
564083 | ||
3271572.8 |
564057 |
3271578.5 |
564082 | ||
3271572.4 |
564055 |
3271578.2 |
564081 | ||
P2 |
3271571.4 |
564063 |
A5 |
3271576.7 |
564087 |
3271571.7 |
564065 |
3271577.1 |
564089 | ||
3271574.5 |
564064 |
3271579.8 |
564088 | ||
3271574.1 |
564063 |
3271579.4 |
564087 |
注:本工程涉及的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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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 ? ? ? ??2024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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