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4-30 |
[ 成文日期 ] | 2024-04-30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区龙岗街道X040观音岩路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
?
?
?
?
大足水利审批〔2024〕36号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龙岗街道X040观音岩路升级改造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提交的《大足区龙岗街道X040观音岩路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改扩建道路全长6.300km,其中主路长5.927km(改扩建3.076km,新建2.851km),支路长0.373km(均为改建)。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
本工程总占地9.06hm2,其中永久占地4.85hm2,包括路基、挡墙、排水设施;临时占地4.21hm2,包括边坡。工程土石方总挖方15.79万m3,总填方15.79万m3,无借方和弃方。工程已于2022年11月开工,预计2024年5月完工,总工期19个月;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11.6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034.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区财政资金补助、业主自筹及群众自筹。本工程建设区域不涉及拆迁安置和专项设施改建等。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06hm2。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标准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
(三)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
(五)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七)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期安排基本可行。
(八)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细化。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4.1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59.78 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4.4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5.46万元,独立费用10.89 万元,基本预备费5.3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68232 万元。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明确外运土石方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做好弃渣回填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好弃渣回填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七)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八)按照渝价〔2017〕81号等规定,该项目为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征占用地面积为90588平方米,结合1.4元/平方米计,核定你单位应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68232万元,请于2024年5月26日前向我局申请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许可决定,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
?
?
?
?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大足区 | ||||||||
项目规模 |
改扩建道路全长6.300km,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
总投资(万元) |
2411.60 |
土建投资(万元) |
2034.19 | ||||||||
动工时间 |
2022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 | ||||||||
工程占地(hm2) |
永久占地(hm2) |
临时占地(hm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量 |
填方量 |
借方量 |
弃(余)方量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濑溪河高升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路基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排水沟4610m,急流槽45m,截水沟57m。 |
主体已列撒草绿化3.65hm2,种植灌木1560株 |
。 | ||||||||||
投资(万元) |
131.31 (方案新增0.00万元) |
28.47(方案新增0.00万元) |
0.00万元 (方案新增0.00万元)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独立费用(万元) |
||||||||||||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
补偿费(万元)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一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颜健俫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聂川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2号1幢26-5#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北路西段12号 | ||||||||||
邮政编码 |
400016 |
邮政编码 |
408536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东19112094394 |
联系人及电话 |
曾铖1361836133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hnbxyly@163.com |
电子信箱 |
| ||||||||||
?
?
?
?
?
?
?
?
?
?
?
?
?
?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 ? ? ??2024年4月26日印发??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