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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3-00232 [ 发文字号 ] 大足乡振文〔2022〕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656026/2023-00232
[ 发文字号 ] 大足乡振文〔2022〕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成文日期 ] 2023-01-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绩效考核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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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绩效考核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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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3〕2号)的有关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赓即对衔接资金投入、项目管理、使用成效、机制创新等4个部分内容进行梳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逐项开展自评自查,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衔接资金投入(自评得分10分)

(一)区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

2022年区本级安排衔接资金96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6076.6万元,医保参保补助、大学生资助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504.39万元,农村厕所改造等乡村建设项目1801.05万元,跨省就业支持等就业帮扶项目121.36万元,乡村振兴培训等项目96万元。区本级安排财政衔接资金较2021年(950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幅1.05%。

(二)资金分解下达情况

1.2022年上级衔接资金安排情况

(1)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文件,2021年11月30日市安排我区财政衔接资金29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30万元,市级资金1434万元。2021年12月29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1〕43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2)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21号)文件,2021年11月30日市安排我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2021年12月28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民宗〔2021〕34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7号)文件,2021年11月30日市安排我区市财政衔接资金596万元,2021年12月16日,我区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大足财农〔2021〕129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4)根据《关于下达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号)文件,2022年1月7日市安排我区市财政衔接资金237万元。2022年1月24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2〕3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5)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9号)文件,2022年3月31日市安排我区市财政衔接资金1300万元。2022年4月28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大足委农组办〔2022〕12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6)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32号)文件,2022年5月6日市安排我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80万元。2022年6月2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2〕22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7)根据《关于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2〕56号)文件,2022年9月21日市安排我区市财力补助资金528万元。2022年10月19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力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大足委农组办〔2022〕42号),将以上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2.2023年提前批资金安排情况

(1)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1号)文件,2022年11月29日,市安排我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31万元。2022年12月27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2〕57号)文件,及时将中央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2)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37号)文件,2022年11月30日,市安排我区市财政衔接资金272万元。2022年12月27日,我区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大足财农〔2022〕101号),及时将市级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46号)文件,2022年11月30日,市安排我区市财政衔接资金2562万元。2022年12月27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2〕58号),及时将市级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55 号)文件,2022年12月7日,市安排我市财政衔接资金654万元。2022年12月27日,我区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2〕59号),及时将市级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上。

????以上资金均在上级资金文件下达30日内安排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的项目上,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无任何超期情况。

(三)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

一是衔接资金分配程序化。出台《重庆市大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足财农〔2022〕40号)、《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1〕15号)等规章制度,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监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部门、镇、村和实施单位权责。二是项目申报多方论证。镇村在规划项目前召开会议,组织引导群众讨论,因地制宜,集中发展有一定基础的特色种养殖业,完善基础设施。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对入库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三是项目实施过程全公开。组织脱贫户、群众代表、义务监督员参与到项目中,并通过网站、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增强脱贫户在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权,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增强致富决心。

二、项目管理(自评得分28分)

(一)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

印发《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项目申报程序、申报范围、管理措施,确保项目规划早入库、早实施、早见效。一是严格项目申报程序,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区审定、市备案”程序申报项目入库,并逐级公示,广泛采纳群众意见,提高群众监督管理参与度。二是加强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对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和垫资等坚决不予以纳入项目库。三是提高项目编制质量。编制过程注重实际,填报绩效目标,对项目库内容进行多次完善并通过专家论证、部门同意后纳入项目库。2022年,我区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村申报、镇初审、区审核,纳入项目库项目205个,安排衔接资金15945万元。

(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主动全面、分级分类、真实及时,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项目实施到哪里、公开就到哪里”原则,将公示公告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着力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脱贫人口真正受益。区级公示网站长期公开,镇村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区乡村振兴局将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等重要内容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各镇街在政务公开栏对衔接资金项目下达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完成情况等事项进行公示;各村在村政务公开栏对衔接资金项目下达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完成情况等进行公示,在项目实施点设立公告牌对项目情况进行公告。村、镇(街)、区三级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受理地点,做到层层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出台《重庆市大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足财农〔2022〕40号)、《重庆市大足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大足农委〔2022〕26号)、《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大足委农组办〔2021〕15号)等规章制度,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监管责任等方面作详细的规定,将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强化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2022年4月-6月,大足区纪委监委组建6个检查小组对衔接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绩效实现、公告公示等情况。2022年7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项目振兴产业项目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关注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多形式开展衔接资金项目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发挥效益。三是实施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采取“制度+大数据”模式,通过报告、比对、核查、公示、说明、执纪等六个环节,逐项过筛项目资金情况,杜绝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情况出现。四是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利用12345、区纪委监委及区乡村振兴局等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无衔接资金使用领域信访和举报问题。

三、使用成效(自评得分62分)

(一)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

2022年我区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594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转结余率6.99%,后续项目资金正在有序推进。无1—2年资金结转结余,无两年以上资金结转结余。

(二)资金进度执行情况

加强日常调度,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一线分析研判项目推进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堵点和难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及时拨付资金,各级衔接资金在7月中旬、10月中旬达到资金支出进度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监测专班、“网格员”

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个早”,及时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精准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人、一户一策”和每月联系走访。我区现有脱贫户8871户27640人,监测对象493户1430人(2022年新增监测对象60户205人),其中风险未消除112户337人,风险已消除381户1093人,风险消除率76.43%。无农村人口致贫返贫。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03元,较2021年增长6%。

(四)精准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瞄准脱贫户,保障脱贫户利益。2022年围绕巩固三保障成果、产业发展、就业帮扶、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安排到户资金3676.02万元,其中医保参保资助、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资金1862.49万元,产业到户、小贷贴息等产业帮扶874.5万元,跨省就业支持、公益性特岗等就业帮扶370.83万元,户厕改造568.2万元,紧紧围绕巩固三保障成果和脱贫户增收为目标,切实保障脱贫户利益。

2.强化产业基础,落实联农带农机制。2022年安排产业发展

项目1030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65万元,中央资金产业占比92.19%,高于2021年中央资金产业占比(80.43%)。印发《大足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足巩固专办〔2022〕9号),明确享受衔接资金补助的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按照财政补助资金三个等级,带动相应数量的脱贫人口增收。2022年实施产业项目153个,支持大足黑山羊、稻+、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务工就业、资产收益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等方式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村集体、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所在地群众及脱贫户受益。

3.积极化解灾情疫情影响。一是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特岗。为切实做好脱贫户、监测户的稳岗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全力克服疫情灾情影响,我区2022年共计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特岗1060名,提供村道管护、河道管护等临时性岗位,通过就业带动脱贫群众增加收入。二是加强防灾救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摸清受灾情况;技物结合,强化技术指导,保障水源供给,做好农资储备;加强灾后指导,跟进帮扶措施,恢复生产,降低自然灾害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2022年发放化肥129.625吨,惠及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870户。

四、加减分指标(自评得分5分)

(一)机制创新

1.开展大足区黑山羊智慧养殖、“活体质押”,推动脱贫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开展大足黑山羊智慧养殖,通过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养殖过程智能化管理,风险预警和信息化档案管理,被评为“2022重庆数字乡村十佳示范案例”;二是“活体质押”引入金融活水,通过可视化的监管渠道打通“活体质押”监管平台与金融机构业务系统的传输路径,解决生物资产权属不明确、抵押资产不能实时可视化监控的问题;三是推广实施借羊还羊发展模式,示范带动2000余户农户从事大足黑山羊养殖。大足区黑山羊成功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审定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评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注册多类地理标志商标,并评为“重庆市著名商标”;荣获重庆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

2.实施“大丰大足·共享共富”行动,引领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发挥引领优势,把党组织建在大足黑山羊、“桑+”、“稻+”、中药材4个产业上,成立1个区级产业联盟党委、4个产业联合党委和N个产业链上党支部,构建形成“1+4+N”的党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产业联合党支部35个、规范运行合作社党支部42个,带动600多家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抱团发展;二是建立区领导定点联系、镇街领导定责包抓、区委组织部领导定向帮带、区相关部门定员指导“四定”制度,推行“一个产业一张发展蓝图、一名产业长、一个产业指导组、一个工作专班、一批龙头企业、一套扶持政策”推进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探索构建“党组织+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党建新模式,建立村集体、村民、第三方等多方共盈利益联结机制。??????????????????????????????????????????????

3.建立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增强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印发《大足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足巩固专办〔2022〕9号),一是通过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等方式支持联农带农;二是通过申报、实施、验收、绩效评估等方面,加强帮扶项目联农带农管理;三是通过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支持帮扶车间升级发展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能力;四是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富民贷”、“渝快助农贷”等金融扶持产品,促进小农户生产发展。2022年实施衔接资金产业项目153个,带动脱贫户15000余人次。

(二)减分情况

2022年我区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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