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2-002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2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2-002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9-22 |
[ 成文日期 ] | 2022-09-0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项目方案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428号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项目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农服中心、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同意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备案的函》(农产综函〔2022〕35号)、《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2年续建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2022年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柠檬种植(基地在大足辖区并注册登记)、加工、储藏、营销等(登记在大足辖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补助对象和项目的产生须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各镇街农服中心组织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对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督促工作。
二、申报条件
支持鼓励从事柠檬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2022年资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域内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基地在大足辖区,面积≥20亩。(附土地流转协议)
(三)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附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四)同一建设项目不能多头、重复申报。(附承诺函)
(五)用地证明(1.固定建筑设施附农业用地备案手续;2.基地建设附当地规资所出具的无违规用地证明)。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功能定位和产业需要,2022年大足区从柠檬基地提档升级、加工能力提升和冷链仓储能力三个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二)建设期限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申报原则
申请中央资金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25%(1:3)进行补助,如申报金额大于总补助金额(2250万元)按竞争立项排名依次实施;如申报金额小于总补助金额,实行先报先评,先建先补。
四、资金使用原则
2022年重庆柠檬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的3倍及以上自筹配套,自筹资金主要用于种苗、农资、土地宜机化整治和改良、灌溉沟渠、蓄水实施等建设。按照市农业农村委《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2022年资金使用方案》精神,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单个经营主体在本次产业集群项目中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合计超过500万元的,超过部分优先支持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以奖代补上限为200万元,剩余部分应采取政府基金或股权投入方式支持。采取直接补助的,须按照《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渝农改办〔2016〕1号)、《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及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大足农委〔2021〕339号)相关规定执行。单个经营主体的社会资本投入(含金融资本)不重复计算。贴息等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再支持。
五、补助标准
符合项目建设内容且达到行业建设规范的设施补助标准≤公允价80%。
六、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形成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不得代编代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规划,采用直接补助方式的同一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五)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报市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审计等的依据。
(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
(七)本项目实施单位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七、申报材料报送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否则按较次版本确认予以处理),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街镇履行监管责任。
2.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租地合同等(复印件)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二)装订。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2年9月16日下午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报送方式。各街镇将辖区申报项目收集后上报区农委组织汇总评审,实施方案送区农业农村委特色经济科并签字确认已报。
联系人:文??鹏;联系电话:43780149、13452428311;
QQ邮箱:2534312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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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重庆柠檬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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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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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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