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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0-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0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656026/2020-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农业农村委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0 |
[ 成文日期 ] | 2020-07-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的公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遴选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的公示
各肥料生产企业:
为加强农企合作,推进大足区测土配方施肥进村入户到田,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我委拟公开遴选配方肥生产合作企业,建立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名录,为我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提供农化服务。请符合条件的肥料生产企业自愿申报。
一、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1. 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取得肥料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肥料生产企业。
2. 守法经营,诚实信用,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制售假劣肥料不良行为,无产品抽检不合格等不良记录。
3. 具有承担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
4. 能生产、销售符合通知要求的肥料产品。积极参加农企合作,入选农业农村部或重庆市测土配方肥试点生产企业者优先。
二、企业生产技术能力及质量要求
1. 纯无机配方肥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
氮磷钾(N-P2O5-K2O)总养分≥40%以上,硫酸钾型或氯化钾型(含氯≤3.0%),具有高氮、高钾和平衡等三个以上配比,执行标准GB15063-2009。符合标准GB/T35113-2017或HG/T4135-2010 (3型)生产企业的优先。
2.?有机无机配方肥技术规格。
符合标准GB/T 18877-2009,氮磷钾(N-P2O5-K2O)总养分≥30%以上。
3.?生物有机肥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
有机质含量≥60%,氮磷钾(N-P2O5-K2O)总养分≥8%,有效活菌数≥2亿/g,其他参数执行标准NY884-2012。
注:生产企业至少具备上述3项“企业生产技术能力及质量要求”之一。
三、申报企业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化肥或生产和销售有机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承担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服务的专业人员、设施设备等证明,入选农业农村部或重庆市测土配方肥试点生产企业文件。
4. 提交符合通知要求能生产的配方肥供应目录,需写名养分参数和规格,并依次提交目录中产品的肥料登记证和包装正反面(彩印),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正本1册,副本2册),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25日16:00前,过时拒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常远,电话:023-43780119,13500306012;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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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