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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大足民〔2021〕17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大足民〔2021〕17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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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

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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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全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365体育网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局将对全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0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我局。因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年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后至6月30日。如需进一步调整报送材料时间,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另行通知。

接受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各业务主管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审计结论、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度检查结论。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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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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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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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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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检对象

20206月30日前经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主要内容

本次年检,主要是对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遵守宪法和法规政策、党建工作、履行法人治理、机构管理、人事和财务管理、业务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脱贫攻坚、信息公开、涉外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和自身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事项进行检查,具体内容详见《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书》(以下简称《工作报告书》)。

三、年检时限

20214月22日起至20216月30日止,为各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向我局报送纸质文本材料的起止时限。届时网上年检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年检。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填报说明:2019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合格”、2020“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在《工作报告书》中对整改落实情况作专项说明。

年检报告书中的年度总结要体现参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和自身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化解措施等方面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2019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019年度应参加而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提供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

(五)材料报送。民办非企业单位将年度工作报告书准备齐全后,连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上年度年检问题整改报告和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送至市民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

五、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方式

本次年检,采取网上填报-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初审-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办结等方式进行。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信息。

参检单位上网登录“重庆市民政局”官网(网址:http://?mzj.cq.gov.cn点击首页中“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图标→进入“重庆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登录页面。

初次填报,填写用户名:本单位中文全称、密码(初始密码为1,进入系统后可修改),点击“登陆”图标→进入“重庆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年检”页面→在“填写年检信息”栏中选定当年年检任务,点击“填写年检信息”图标→进入《工作报告书》填报页面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年检材料”图标发送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后不可再进行修改)。经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参检单位方能打印《工作报告书》纸质件,由本单位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非初次填写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登陆后→点击“年检”窗口→进入“填写年检信息”页面→选定当年年检任务→在已存在的年检信息栏中选择本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书》→点击“修改”图标进入2020年度《年工作报告书》填报页面继续修改或填写。

2.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填报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对各单位填报的《工作报告书》进行网上审查,符合要求后予以审查通过。

3.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年检初审。

参检单位应备齐《工作报告书》等年检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年检初审,经签署审查意见和加盖印章后,完成年检初审。

4.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办结年检。

参检单位持相关有效书证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待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并加盖年检结论印章后,办结本次年检。

特别提醒: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认真填写《工作报告书》,要仔细看清相关栏目的要求及注释事项,填报过程中未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前可进行修改,但每次退出时须点击保存按钮,避免已填写数据丢失。

????年检结论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为提升公众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的透明度,登记管理机关将采取分批次方式,向社会公示拟定年检结论、公告年检结论

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整改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七、相关要求

(一)接受年度检查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定的方式、程序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次年检,逾期不予受理。除业务主管单位要求整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凡逾期未接受年检的,将被视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的初审是业务主管单位的法定职责。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发送到所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时完成初审工作,且务必签署“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初审意见,指导并督促其于6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完成本次年检年检结论关系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税前抵扣资格认定等重大权益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高度重视年检工作。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参加年检过程中对相关业务和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咨询:

电话:43789398,联系人:????

2.网上填报系统操作问题咨询:

电话:89188101,联系人:张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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