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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部门>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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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严格按照《大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大足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委书记、局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根据《纲要》和《方案》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对机构改革后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和“渝快办”平台建设要求,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审批平台。同时,按照《大足区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将本单位社会组织登记等15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职能委托给大足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向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到位。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办理承诺时限、提高即办件比例。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双头跑”、“多头跑”、“往返跑”等现象,在规定时限内的审批事项全部按时办结。

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区民政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民政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以直接监管发证的单位为基础,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全部被监管社会组织和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社会组织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每季度抽查工作定期开展,随机对涉及社会组织年审等10项工作、规定数量的抽查对象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意见的同时,清理结果全部在“信用中国”征信系统集中公示和局门户网站挂网公示。

四是不断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监管工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文件起草前,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后,召开听证会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并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函,然后再进行合法性审核备案,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大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要求,继续聘请北京市鑫诺(重庆)律师事务所谢馥蔚律师为法律顾问,在制定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尤其是规范性文件时,均请法律顾问事前把关。

五是不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业务科室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的集中培训,学习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加快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更新,2020年局机关15名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全部通过培训考核合格。

六是积极回应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案件。我局领导班子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坚持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共出庭参与行政应诉案件2起,其中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1起,分管领导出庭应诉1起。

七是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全区309个村(社区)深入推进“三事分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要求,制定《大足区健全村(居)民议事机制推进三事分流实施方案(试行)》,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激发了社区组织活力、增强了居民责任意识,不断丰富城乡社区自治形式、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制度、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动“三事分流” 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继续做好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合审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在其成员出现空缺时,及时依法按程序进行补选,并对初步候选人任职资格由区纪委监委等7部门联合审查,对不符合任职资格人员一律不纳入候选人。2020年,共进行联合审查7批、40人,其中1人不符合任职资格,依法按程序未纳入候选人。

八是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局党委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民法典》、重点学习《民法典》中与民政工作相关内容,将《民法典》与“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相结合,用《民法典》指导民政工作。2020年根据每年国家、市、区法治宣传重点,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街,开展相关主题和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法律,带动全机关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认真参加全区性普法学习和网络法治学习考试。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虽能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安排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但距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要求仍有改进和继续努力之处。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较弱。缺乏专业法制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未经过法律专业学习,且兼顾其他工作精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基层群众参与热情不够。由于当前老年人和儿童占常住人口比例较重,这两类人群对参与基层自治的意识普遍不强,如果不涉及自身利益,不会主动参与基层自治。三是少数社会组织行业监管力度较弱。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个别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区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安排上来,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标准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全会《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宣传,切实做到“走深、走心、走实”。

二是继续做好学法普法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民政干部对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

三是把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继续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向镇街、村社下放权力,完善“简政放权”工作。

四是强化横向沟通协调形成部门联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一道共同加强综合监管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

五是强化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机制运行。按照党中央、市、区关于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机制运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机制,做到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应审尽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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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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