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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7-30 |
[ 成文日期 ] | 2021-07-3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9502T/2021-000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7-30 |
[ 成文日期 ] | 2021-07-3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区财政局:
为加强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按照《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21〕30号)文件要求,本部门于2021年7月组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网址<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9〕26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机构有8个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设机关党委(人事科),核定行政编制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代管双桥敬老院。
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365体育网址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大足委编委〔2020〕136号)文件精神,核定下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重庆市大足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殡葬事业管理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婚姻登记所、重庆市大足区社会组织管理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大足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全局实有45人(含下属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32人,遗属5人,代管异地退休1人,临聘人员19人,志愿者1人,公益性岗位4人。
2.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行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承办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承办区以下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任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落实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工作和权力清单事项,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14)负责民政行业内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8)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是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大足区行政区划图。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
1.整体支出规模。2020年度共支出财政拨款3630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13万元,占2.9%;项目支出35254.12万元,占97.1%。
2.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4.3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1.79%。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结转结余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分别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分值分别为:5分、45分、33分、17分,并将4个一级指标分解为9个二级指标,分别为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再次将9个二级指标细化分解为25个三级指标。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 90分≤得分≤10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0分≤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
2.组织实施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等。评价组按照工作方案,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本部门2020年度整体收支有效保障了部门基本运转,顺利推动了各项民政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一)投入评价情况
投入部分指标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1.预算配置(5分)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2分)。本部门2020年末共有在职人员43人,编制部门核定编制人数为59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73%,本部门该项指标得2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均为20.1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本部门该项指标得3分。
(二)过程评价情况
过程部分指标总分45分,自评得分41分。
1.预算执行(17分)
(1)预算完成率(6分)。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及本年追加预算为36309.25万元,年末结余为0.00万元,上年结转为0.00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预算完成率为100%,本部门该项指标得6分。
(2)预算调整率(4分)。本部门2020年决算数为36309.25万元,预算数为33148.83万元,预算调整数为3160.42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预算调整率为9.53%,本部门该项指标得2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本部门2020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00.73万元,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为200.73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本部门该项指标得2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0.1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18.45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1.79%,本部门该项指标得3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51.71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453.51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80.17%,本部门该项指标得0分。
2.预算管理(24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本部门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有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公务接待办法、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制度均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6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10分)。本部门所有支出符合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10分。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8分)。本部门已在规定时限内在门户网站专栏下公开了2019年度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信息,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8分。
3.资产管理(4分)
(1)资产管理安全(2分)。本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使用合规、处置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2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本部门2020年末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6980.13万元(指原值,已提折旧332.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647.9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7089.51万元,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固定资产利用率为98.46%,本部门该项指标得2分。
(三)产出评价情况
产出部分指标总分33分,自评得分33分。
1.产出数量(8分)
(1)城乡低保对象人数(4分)。本部门2020年末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2602人,解决了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做到了应保尽保,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2)特困供养人数(4分)。本部门2020年末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320人,做到了应保尽保,解决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等方面的问题,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增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2.产出质量(8分)
(1)救助标准(4分)。本部门2020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及时、准确调整救助标准,救助标准稳步提升,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2)通过银行代发补助占比(4分)。本部门2020年涉及到人到户的所有民生资金均通过金融机构统一代发,代发比例为100%,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资金被截留现象,及时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3.产出时效(7分)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时限(3分)。本部门2020年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3分。
(2)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4分)。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人员在接到线索后,均能在0.5小时内到达辖区现场实施救助。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0人次,保障了其基本生活权益。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4.产出成本(10分)
(1)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人均月发放标准(3分)。本部门2020年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未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发放。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3分。
(2)城乡低保金按规定标准发放率(4分)。本部门2020年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及时、准确调整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3)困难群众丧葬费补助标准(3分)。本部门2020年严格按照《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的通知》(足民发〔2010〕56号) 文件精神执行,对符合享受对象均实行不超过1500元的丧葬费补助,全年共有59名对象享受补助,对殡葬改革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3分。
(四)效益评价情况
效益部分指标总分17分,自评得分16分。
1.社会效益(4分)
(1)困难群众生活水平(4分)。本部门2020年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2.生态效益(3分)
(1)节约土地资源(3分)。2020年共有59名对象享受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补助,对殡葬改革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同时节约了土地资源。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3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1)政策知晓率(4分)。本部门2020年通过新闻媒介、报刊杂志、定点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民政惠民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提升。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本部门2020年在区工商联组织百家企业评部门测评活动中获得95.1分,总分为10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1%,排名全区第七位,但也存在办事僵化等问题,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该项指标得5分。
(五)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投入绩效5分,过程绩效41分,产出绩效33分,效益绩效16分,总绩效9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5 | 5 | 100% |
过程 | 45 | 41 | 91% |
产出 | 33 | 33 | 100% |
效益 | 17 | 16 | 94% |
合计 | 100 | 95 |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在以后工作中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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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8日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比率﹥100%,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3分;“三公经费”>1,每增加1%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过程 | 预算执行(17分) | 预算完成率 | 6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6分;100%>结果≥90%,得4分;90%>结果≥80%,得2分;80%﹥比率≥60%的,得1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比率≤3%的,得4分;3%﹤比率≤10%的,得2分;比率>10%的,得0分。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100%。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 0 | ||
过程 | 预算管理(24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6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等。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6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1分。 | 6 |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 ||||||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
5、是否制定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
6、项目实施是否规范。 | ||||||
过程 | 预算管理(24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 10 |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 ||||||
3.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 | ||||||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8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8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2分。 | 8 | ||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公开预决算信息,一是收支总体情况表;二是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四是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五是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情况等。 | ||||||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 ||||||
4.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部门建有门户网站的,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部门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公开媒体公开。且在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公开在预决算统一专栏下面。 | ||||||
资产管理(4分) | 资产管理安全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2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0.5分。 | 2 | |
1.资产保存完整; | ||||||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 ||||||
3.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 | ||||||
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2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比率≥90%的,得2分;90%>比率≥80%,得1.5分;80%>比率≥70%,得1分;70%>比率≥60%,得0.5分;比率<60%得0分。 | 2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城乡低保对象人数 | 4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 | 4 |
特困供养人数 | 4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 | 4 | ||
产出质量 | 救助标准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 | 4 | |
通过银行代发补助占比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 | 4 | ||
产出时效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时限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 | 3 | |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 4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 | 4 | ||
产出成本 | 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人均月发放标准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 | 3 | |
城乡低保金按规定标准发放率 | 4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 | 4 | ||
困难群众丧葬费补助标准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 | 3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 4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 | 4 | |
生态效益 | 节约土地资源 | 3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生态效益 | 3 | |
可持续影响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政策知晓率 | 4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 | 4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
小计 | - | - | 95 | |||
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
部门审核意见 | ||||||
财政归口科室审核意见 | ||||||
备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 | ||||||
???? 1.共性指标包括投入和过程,共占50分,各共性指标的权重已由财政部门确定; | ||||||
???? 2.个性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共占50分(满意度分值设定不超过10分),各个性指标的权重由部门(单位)自行确定,但每个指标分值不低于2分。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0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区财政局: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21〕30号)文件要求,我局由规划财务科牵头,各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开展了2020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通过自评,本部门51个项目均较好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项目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共有预算项目51个,其中:年初预算项目27个,年中追加项目24个。所有项目均圆满完成。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分工情况,将2020年所有项目分配至8个内设科室及下属6个事业单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同时,通过重点民生项目倒排工期表、行政办公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党委会研究决定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等方式不断督促各业务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项目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跟踪检查,查漏补缺,确保绩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将资金落到实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各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当前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程序做好年初预算项目的申报工作,待项目批准后,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实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的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估、问题整改、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共有51个预算项目,涉及金额35254.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共支出项目资金35254.1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其中:社会救助专项资金27279.65万元;社会福利专项资金3717.72万元;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4256.7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并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管理使用。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保障城乡低保人数(人) | ≥31000 | 32602 | 是 |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床位数量(张) | ≥80 | 80 | 是 |
特困供养人数(人) | ≥5300 | 5320 | 是 |
(2)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符合条件享受城乡低保救助比例 | 100% | 100% | 是 |
救助标准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是 |
(3)时效指标。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是 |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小时) | ≦0.5 | 0.5 | 是 |
(4)成本指标。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农村低保执行月标准 | ≥440元 | 496元 | 是 |
城乡特困人员集中、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保障标准 | ≥754元 | 810元 | 是 |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无
(2)社会效益。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 有所提升 | 有所提升 | 是 |
(3)生态效益。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节约土地资源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是 |
(4)可持续影响。
无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无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95.1% | 是 |
三、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部门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社会福利专项资金、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部门2020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优”。资金绩效自评有利于财政合理配置民生保障资金,规范民政专项资金使用行为,促进部门改进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应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本部门将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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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4:2020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51个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