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棠香街道和平村等7个村被认定为 “国家森林乡村”
大足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全力推进森林乡村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棠香街道和平村、高坪镇冒咕村、万古镇新石村、智凤镇阮家村、珠溪镇宝珠村、拾万镇将军村、玉龙镇新益村等7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全市156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既是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
我区将以建设国家森林乡村为契机,持续开展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提升、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建、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同时,我区将广泛宣传国家森林乡村的特色、亮点,不断提高国家森林乡村知晓度和村民荣誉感、自豪感,激发村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到今年底我区将建成15个国家森林乡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