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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2-00104 [ 发文字号 ] 大足财会〔2022〕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2-00104
[ 发文字号 ] 大足财会〔2022〕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3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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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以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22〕5号)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全区各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资格、内控规范、备案以虚假承诺等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执业水平,促进代理记账行业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

二、检查范围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资质及年度备案方面

1、中介机构是否具有合法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取得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是否进行公示。

2、机构法人、地址变更;机构撤销等是否及时到审批部门备案。 ?

3、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具备所规定专职从业人员数;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是否作出个人书面承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人员;专职从业人员是否缴纳社保。

4、年度备案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备案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

(二)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方面

是否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主要是代理记账机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情况,包括代理记账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受托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会计资料交接制度、会计核算流程等。

(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方面

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与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是否明确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是否按规定设置账簿;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制度要求;会计信息质量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会计报表是否经委托单位负责人和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对受托会计档案资料是否落实专人保管;向不同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是否一致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四)代理记账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及业务培训情况、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登记情况等。

(五)检查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其承诺内容有无虚假承诺。

四、检查方式及检查组人员

1、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区财政局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抽查资料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组人员

组长:郑学伟

成员:顾平先、庞敖智、杨星、王建明、杨谦

四、检查时间及步骤

(一)2022年4月1日-30日,为机构自查阶段

全区所有代理记账机构按照区财政局确定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自查表(自查表附后)。

自查表填写好后将电子件传QQ邮箱874108813@qq.com,并将填写好的自查表纸质件盖章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节假日顺延)报区财政局会计科(一楼104室)。

(二)2022年5月5日-31日,为检查组重点检查阶段

1、本次重点检查将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全区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全覆盖核查

2、代理记账机构需提供下列资料备查:

①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原件;

②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名册,并提供专职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个人书面承诺以及社保缴纳情况;

③专职人员信息采集情况及完成继续教育情况证明;

④代理记账机构代理的户数、客户类型;

⑤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⑥一份以上代理记账业务的委托合同;

⑦代理记帐机构代理的其中1户单位的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会计资料。2022年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仅需提供代理单位2022年1-3月的会计资料。

五、其他要求

1、各检查对象要充分认识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检查人员应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合规检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43722227 ?顾平先

43722089 ?王建明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报恩路230号(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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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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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自查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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