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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3-0026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3〕22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2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3-0026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3〕22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2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智凤街道5条重点 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所报《关于报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智凤街道5条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投资概算的函》(大足环函〔2023〕100号)及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概算书)相关附件收悉。结合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智凤街道5条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4-500111-04-05-209255。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智凤街道。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59313平方米、生态拦截沟12798米、浅滩湿地41008平方米、砾间接触氧化13523平方米、沉水植物7238平方米、水生动物投加2440.37千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34.01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2513.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5.98万元,工程预备费144.48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八、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决算为准。
附件:1. 概算汇总表
2.?概算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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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