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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谭丁等五名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分的处理决定书
谭 ?丁(专家证号:A010742)、张开学(专家证号:A005012)、黄国洪(专家证号:A004917)、陈德云(专家证号:A007588)、甘霞伦(专家证号:A004048):
我委在“大足区生态拦截沟示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过程中查实,你们在参加该项目评标活动时存在违规行为,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调查认定的事实
“大足区生态拦截沟示范建设工程”项目于2021年10月12日11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区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开标评
标。因评标专家谭丁、张开学、黄国洪、陈德云、甘霞伦对该项目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审核不严,导致该项目招标人投诉。上述专家在此次评标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处理决定和依据
依据调查认定的事实,按照《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之《评标专家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标准》第26项“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谭丁、张开学、黄国洪、陈德云、甘霞伦五名评标专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记3分,暂停评标3个月,时间从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计算。
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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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
大足发改【2022】8号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谭丁等五名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分的处理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