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562419125/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7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62419125/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7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7 |
[ 有效性 ]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2024版)
?
机构设置 |
一、内设机构 综合科;规划建设管理科;招商服务科 二、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大足石刻景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职能职责 |
1.贯彻落实有关规划建设、文物、旅游、风景名胜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制订旅游开发区内的各项建设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3.负责制订和实施旅游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及其它保障计划。 4.负责旅游开发区招商引资,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建设和市场营销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旅游开发区的投资项目。 5.负责旅游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旅游开发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 7.依法承担大足石刻景区门票的出售工作。 8.负责旅游开发区内旅游产业和旅游品牌的营销和宣传、市场主体的管理、行政综合执法等工作。 9.受委托在本辖区内行使有关区级部门的行政管理权限,负责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区以大足石刻为主要内容的文博事业。主要承担大足石刻文物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承担大足石刻文博项目的保护性规划、组织实施和资金安排、管理等职责。 11.编制大足石刻文创园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大足石刻文创园的相应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1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足石刻文创园内项目的审批和申报。 14.根据大足石刻文创园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和管理。 15.负责组织实施大足石刻文创园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16.负责大足石刻文创园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管理及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17.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负责大足石刻文创园内相关工作的牵头管理和全面协调工作。 18.负责大足石刻文创园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9.负责大足石刻文创园内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 2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