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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双桥经开环发〔2022〕30号
辖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经开区环境质量,经管委会同意,由经开区财务局下达了6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辖区企业自主开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现就本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双桥经开区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十四五”工作的重点,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气、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项目。
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市级资金的,不纳入项目申报范围;单纯的环卫、绿化、水利等其他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注册、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双桥经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确保项目完成后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无违规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行为。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污染防治技术可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资金采用以奖促治的方式进行补助,项目建设期间为2021年至2022年。(未建或在建项目应确保在2022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已建成的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于相应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五)业主单位具有项目配套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六)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请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提报申报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专项资金申请表、绩效目标申报表、企业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2、3);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
4.项目资金投入证明(发票、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建成中或建成后照片(彩打)。
6.已实施但未竣工的项目,提供在建材料;已完工项目另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验收材料等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18日前交执法大队(经开区生态环境局1109),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卿明勇 卢俊陶 18580378034 16623488943
奖补标准
鉴于本次奖补资金总额较少,原则上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
最终补助金额,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综合项目申报数量、投入资金规模、节能减排绩效、生态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确定。
五、其他说明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申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材料完整性、项目真实性等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单位应对项目提供的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资金投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则取消专项资金的补助资格。已经补助到项目的资金,将予以收回并予以相关处罚。
附件:
1、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承诺书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1日
附件1: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所属镇街: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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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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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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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
(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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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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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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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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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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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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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
改造中 |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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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信用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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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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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万元) |
总投资 |
|
申请中央专项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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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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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
所属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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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部门 |
双桥经开区财务局 |
区级主管部门 |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
具体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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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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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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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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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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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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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
| ||||
绩 效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
| ||||
满 意 度 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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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带*的指标为必填项;
2.数量指标: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数量;
3.质量指标: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大气、水、土壤污染物预期达到的水平;
4.时效指标:项目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5.成本指标:项目所需成本控制情况;
6.生态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
7.可持续影响指标:工程设施稳定运行期限,应大于等于10年;
8.满意度指标: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应高于90%。
附件3:
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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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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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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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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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区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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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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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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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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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近三年不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本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环保警示、环保不良。 3.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4.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和价格补贴。 5.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6.在资金申报及使用期间,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全额退回所获财政专项资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
重庆市双桥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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